积分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五)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