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4.居民户口簿(户口已迁往高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毕业生报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